2020年广东自考“金融法(一)”试题十
编辑整理:广东自考网 发表时间:2020-09-21 16:20:01 【加入自考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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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东自考“金融法(一)”试题十
为了能让各位考生能更加高效率的备考,广东自考网为大家提供了2020《金融法》试题,供大家参考。预祝大家顺利通过考试。
206、证券的代销、包销期限最长为多久?
207、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监管者是哪个机构?
208、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在对证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中履行哪些职责?
209、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有权采取哪些措施?
210、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证券公司的指标作出哪些规定?
211、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对已作出的核准证券发行的决定,发212、现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法定程序,应该采取什么措施?
213、什么是发行失败?
214、公司公开发行新股需要什么条件?
215、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需要什么条件?
216、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需要什么条件?
217、我国法律规定,能够决定股票上市的机构是哪一个?
218、申请上市交易的公司债券的期限应当为多久?
219、申请上市交易之公司债券的实际发行额最少为多少?
220、非公开发行不得采取哪些行为?
221、哪些情况属于内幕信息?
222、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有哪些?
223、不得招聘为证券公司从业人员的有哪些?
224、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不得进行哪些行为?
225、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履行哪些职能?
226、我国《证券法》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和法定条件,对证券发行文件核准与否的决定,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多少日内作出?
227、《证券法》的调整对象包括哪些?
228、我国《证券法》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必须由承销团承销的,面值总额数额是多少?
229、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上市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情形有哪些?
230、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情形有哪些?
231、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多长时间内?
232、承担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的义务人包括上市公司的哪些成员?
233、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多长时间内?
234、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不得转让的时间是多久?
235、上市公司的收购人应当将收购情况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于何时进行公告?
236、证券公司具有哪些行为,需要经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237、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收购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收购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何种比例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238、要约收购约定的收购期限为多久?
239、证券公司经营各类不同业务所要达到的注册资本分别为多少?
240、证券公司应当妥善保存客户开户资料、委托记录、交易记录和与内部管理、业务经营有关的各项资料,任何人不得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毁损。上述资料的保存期限为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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