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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宪法学考点:对基本权利限制的限制

编辑整理:广东自考网  发表时间:2018-05-23 12:29:33  【加入自考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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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基本权利限制的限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宪法原则:
  1.法律保留原则
  (1)概念
  “法律保留原则”是指要对公民基本权利作出限制性规定,必须以法律的形式,即通过议会或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来限制公民基本权利,并且法律规范在对象、措施、范围上必须非常明确具体,使公民可以从该规范中明确获知自己应当如何行为,也能够使得公民及相关的主体清晰地了解如果没有法律的明文规定是不可以剥夺个人的基本权利的。
  (2)分类
  法律保留可以分为两种:
  ①一般保留。
  即在宪法中概括性地规定法律可以对所有基本权利进行限制。
  ②个别保留。
  即在个别的基本权利条款中规定本项基本权利可以由法律进行限制。
  2.正当程序原则
  (1)概念
  法律的正当程序,通常又称为“正当法律程序”或“正当程序”。是指对基本权利进行限制必须严格按照正当程序而为,违反程序正当原则和规定的限制或者剥夺基本权利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2)起源
  英国的“自然正义”。
  3.比例原则
  (1)概念
  比例原则强调国家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必须在目的与手段之间作出均衡的选择,不能不择手段地追求行政目的的实现。
  (2)具体内容
  比例原则包括三个具体内容:
  ①适当性原则。指国家机关采取的手段必须能够达到所希望达到的目的。
  ②必要性原则。指在一切适当的手段中必须选择对当事人侵害最小的一个。
  ③狭义比例原则。指不能为了达成很小的目的,而严重损害他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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