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自考《破产法》第三章复习资料
编辑整理:广东自考网 发表时间:2021-01-27 11:18:30 【加入自考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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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债权人会议
学习目的与要求 了解债权人会议的概念、性质及设立原因;掌握债权人会议的组成及其成员享有的权利;重点掌握债权人会议与债权人委员会的职权;深刻理解债权人会议的议决规则及其决议的效力
第一节 债权人会议的组成
(一)债权人会议的概念
(二)债权人会议的组成
(三)债权人委员会制度
第二节 债务人会议的召集与职权
(一)债权人会议的召集
(二)债权人会议的职权
(三)债权人会议的决议
学习目的与要求 了解债权人会议的概念、性质及设立原因;掌握债权人会议的组成及其成员享有的权利;重点掌握债权人会议与债权人委员会的职权;深刻理解债权人会议的议决规则及其决议的效力
第一节 债权人会议的组成
(一)债权人会议的概念
(二)债权人会议的组成
(三)债权人委员会制度
第二节 债务人会议的召集与职权
(一)债权人会议的召集
(二)债权人会议的职权
(三)债权人会议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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