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度自学考试《劳动关系》串讲资料五
编辑整理:广东自考网 发表时间:2018-05-23 12:26:21 【加入自考交流群】
《自考视频课程》名师讲解,轻松易懂,助您轻松上岸!低至199元/科!
第六章:
1、 什么是三方协商?有哪些特点?
三方协商,指由政府,雇主,劳动者三方代表,根据一定的议事规则或程序,通过特定的形式开展协商谈判而形成的共同参与决定,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相互制衡的一种制度
*三方协商的特点1三方主体的独立性2主体权利的对等性3协商过程的民主性4协商目的的合作性
2、政府在三方协商机制中有哪些作用?P171
1组织作用:⑴政府在制定法律和重大经济,在调整劳关及相关劳动问题时,如制定工时制度,确定最低工资标准,劳动条件标准,劳动保护措施和社会保险福利制度等,都吸取并听取劳资双方的意见组织劳资双方共同进行讨论⑵对劳动力市场的宏观干预.主要是根据法律创造条件,采取措施,促进失业人员就业,制定消除就业歧视的和措施,对雇主的大量裁员进行干预⑶对劳资双方的协商谈判,采取直接介入和间接介入,主动介入和被动介入,争议前介入和争议后介入等方式,进行协商,促使劳资双方合作,达成协议⑷实施劳动行政管理,全面规范劳资双方的行为
2平衡作用:劳资双方在某一时期或某一问题上出现分歧,一方力量明显大于对方时,劳资关系的协商会困难重重,协商结果也不利于共同合作,这对于发展经济和安定社会都会产生消极影响.政府的作用就是采取强硬的调整措施,使双方力量保持平衡.特别是当劳工运动一旦危及到经济发展和雇主的利益时,政府往往会使用权力,对工会采取强硬措施,以平衡劳资关系.其方法一般情况下是介入劳资双方进行调停,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采取强制手段
3监督作用:现代社会中,政府对劳资关系的直接干预程度越来越小,而监督的作用于越来越强.当劳资关系的调整进入劳资双方依法进行协商谈判,签订集体合同的时期后,劳资双方的行为纳入法制轨道,劳资关系的稳定具有了一定程度的法律保障.因而政府在三方协商格局中主要发挥监督作用
*4服务作用:⑴政府通过立法,建立完整的劳资关系法律体系,为劳资关系的法律调整提供依据,制定标准⑵按国际劳工组织1981年163号建议书的要求,政府部门对参加集体协商,集体谈判的劳资双方组织予以承认,并在谈判过程中提供必要的资料⑶政府对劳资双方在建立劳关,进行合作方面给予指导帮助,提供中介,服务,发布各种信息⑷为劳资关系双方进行人员和业务培训,组织国际的合作与交流
本文标签:广东自考 串讲笔记 2006年度自学考试《劳动关系》串讲资料五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zikaogd.com)
《广东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最终考试信息请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站内容部分信息均来源网络收集整理或来源出处标注为其它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