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经济法概论》复习提纲第四章
编辑整理:广东自考网 发表时间:2018-05-23 12:26:10 【加入自考交流群】
《自考视频课程》名师讲解,轻松易懂,助您轻松上岸!低至199元/科!
第四章 公司法
一、 公司
公司,是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股东出资,严格依法组成的,实行有限责任的股权式的企业法人。它的特征:①公司是股份制企业;②公司实行有限责任制度;③严格的法定性(亦称规范性或标准性)。.
二、 公司法
1. 公司法是调整公司关系的,这种关系可分为两大类:①组织管理关系,包括公司自身的组织管理关系和国家对公司的管理关系。②资本运营关系,包括公司设立时的资本关系;公司成立后的资本关系;公司破产、解散时发生的资本关系。
2. 公司法的特征:①公司法体现着组织管理要素与财产要素的结合;②公司法体现着组织法和行为法的结合;③公司法体现着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的结合;④公司法体现着国家意志与公司、股东意志的结合;⑤公司法体现了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结合。
三、 公司的权力和义务
1. 公司的权利。公司的基本权利是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公司法》规定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2. 公司的义务和责任。《公司法》规定了公司以其全部资产承担公司债务责任、承担其他民事责任;规定了公司应建立“权责分明、管理科学,激励和约束香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
四、公司的一般法律制度和规定
1. 公司的设立。关于公司设立的方式和原则,主要有:①自由设立,亦称放任主义。②特许设立,即特许主义。③核准设立,即许可主义。④准则设立,又称准则主义。我国采用核准设立的许可主义原则。
2. 公司合并和分立。①公司合并属企业合并。亦分吸收合并和设立合并两种形式。吸收合并的,由吸收公司继承被收公司债权、债务;新设合并的,原合并各方的债 权、债务,由新设公司继承。合并后,应相应办理变更登记、注销登记、设立登记。②公司分立也属于企业分立,应包括分离与分解两类。
3. 公司财务、会计。①财务会计报告,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批验证。②公积金和公益金。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 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
[1]
本文标签:广东自考 经济类 自考《经济法概论》复习提纲第四章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zikaogd.com)
《广东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最终考试信息请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站内容部分信息均来源网络收集整理或来源出处标注为其它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