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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公文写作与处理》笔记(7)

编辑整理:广东自考网  发表时间:2018-05-23 12:27:01  【加入自考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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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学习建议

  公文是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因此,任何公文的写作都必须遵循特定的行文规范。在学习过程中,学员需要了解公文行文规范所包含的内容;理解公文行文关系的含义,熟悉并掌握确定机关之间行文关系的基本原则;理解公文行文方向与行文方式的含义,并能正确运用行文方式;理解并掌握公文行文规则的具体内容。

  通过本章的学习,学员应识记:

  1、公文行文规范的含义和确定公文行文规范的依据;

  2、公文行文关系的含义、原则及我国党政机关行文关系的划分;

  3、行文方向与各种行文方式;

  4、行文规则的含义、内容和精减文件的主要措施。

  领会:

  1、公文行文规范的内容和意义;

  2、确定我国党政机关行文关系基本原则的意义和划分我国党政机关行文关系类别的必要性;

  3、确定公文行文方式的意义;和坚持在上行文中逐级行文的必要性;

  4、行文规则的具体体现。

  应用:

  1、比较上行文与下行文在行文方式上的特点;

  2、分析在机关日常工作中“请示”文种使用不当的种种情况并提出解决的措施;

  3、从提高行政效率的角度分析严格控制发文的意义。本章出现选择题、问答题的可能性较大。在  复习时重点掌握我国党政机关行文关系的划分、行文方向与行文方式、行文方式的分类。

  此外,对我国党政机关行文规范的基本原则、确定行文方式的意义、行文规则的含义、精简文件的主要措施,也要予以重视。

  案例分析

  举例分析由于行文关系不明,职权不清所造成的混乱

  任何一个具有法定地位的机关组织,为了履行职责,发挥效能,表达意图都需要对外或对内行文,有的是向上级机关请示与报告工作;有的是向下属单位布置与检查工作;有的则是同一些平行机关或不相隶属的机关单位之间联系与商洽工作。为了充分地履行职责,发挥公文的现实效用,保证机关行文和对公文的办理有条不紊地进行,提高机关的办事效率,要明确行文关系,切忌混淆职权,造成混乱。以下两例说明了这一问题的重要性: 通知与函都有“告知”的共同点。有些工作人员只想到共性,不注意它们的区别,在实际工作中造成使用混乱。

  1.通知与函混用:通知与函的区别是:通知只限于上级机关对所隶属的下级机关使用(行政上没有隶属关系,业务上有领导、指导关系也可以用通知),而函是在不相隶属的单位之间使用。所以,通知作为下行文,据有“告知性”,而函作为平行文,更多的是询问与商洽,二者行文关系不能混淆。若把通知发到不相隶属的单位,误用上级对下级的语言,告知任务,那就越出了自己的职权范围,是失礼的做法;若把函发到下属单位,误用对兄弟单位的商洽性语言告知任务,这就是放弃了自己的职权。只有明确行文关系,才能使通知、函正常发挥作用。

  2.批复与复函混用:批复与复函同属于答复文件,所以也容易混用。事实上二者有严格的区别。批复只能用于答复下级单位的请示事项,而复函只能用于答复不相隶属单位的商洽和询问。如果对不相隶属单位的要求、询问使用批复答复,那就越出自己的职权范围,不以谦虚、平等的态度待人十分失礼,而对下级单位的请示用复函,就又放弃了职权。只有明确行文关系,才能避免这两个文种的混用。

  概念简释

  2.公文的行文关系——是指发文机关与收文机关之间的公文往来关系。即根据行政机关的组织系统、领导关系和职权范围所确定的机关之间的文件授受关系。

  同步练习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发文字号指的是______

  A.代字  B.文件年号  C.同文本文件的印刷份数编号  D.制发公文代号

  2.附件具有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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