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社会保障概论》学习资料(2)
编辑整理:广东自考网 发表时间:2018-05-23 12:26:40 【加入自考交流群】
《自考视频课程》名师讲解,轻松易懂,助您轻松上岸!低至199元/科!
1、 简述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原则。
答:坚持资金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扶持;坚持自助为主、互济为辅;坚持社会养老保险与家庭养老相结合;坚持农村务农、务工、经商等各类人员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的方向。.
2、 什么是医疗保险给付?
答:医疗保险给付是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患病或伤残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无法获得报酬期间由政府和社会给予现金补助和提供医疗服务,以填补被保险人的收入损失,维持其本人及家庭的正常生活的行为。.
3、 简述我国工伤保险制度中的“优待”原则。
答:在我国社会保险各项待遇中,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最高,以此表示对为国家、为社会而负伤、致残的贡献的肯定和关怀。这种“优待”原则主要通过因工伤残与非因工伤残在保险待遇上的差别性来体现。因工负伤致残,体现了劳动者不避艰险的高尚精神,实行优待原则不仅是对伤残者的经济补偿,也是对伤残者的奖励和安慰。非因工伤残,同疾病社会保险待遇一样,属于“物质帮助”带有福利救济的性质。
4、 简述目前我国国有企业职工失业保险的实施范围。
答:目前国有企业职工失业保险的实施范围包括了7个类型11种人:(1)依法宣告破产企业的职工;(2)濒临破产企业在法定整顿期间被精减的职工;(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被撤销、解散的企业的职工;(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停产整顿企业被裁减的职工;(5)终止或解除法劳动合同的职工;(6)企业辞退、除名或开除的职工;(7)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享受失业保险的其他职工。
5、 简述社会保险费来源于整个社会的原因。.
答:社会保险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及其家属的基本生活,使其不至于因为发生保险事故发生后享有领取保险金的权利。(2)社会保险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及其家属的基本生活,使其不至于因为发生保险事故而中断生活来源和失去受教育的机会。(3)被保险人所遭受的风险事故,有些是由于意外事故所引起的,但大部分则是人为所致。(4)社会保险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公益事业,具有社会福利的社会救助的性质。(5)社会保险的目的是稳定社会。
6、 简述目前我国失业保险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答:(1)失业保险实施范围狭窄、覆盖面小。(2)失业保险基金社会化程度较低。(3)失业保险基金筹集不合理。(4)失业保险给付标准偏低,保障不了基本生活。(5)失业保险基金中用于救济失业职工的支出比例过低。(6)失业保险与其化社会保障缺乏协调。(7)在组织上缺乏负责全国失业管理的专门机构。
7、 简述社会保险在保险费的性质上与商业保险的区别。
答:与商业保险相比社会保险:(1)保费与给付不成比例。(2)成本估计不易确定。(3)风险分类较粗略。(4)保险费负担较轻。(5)被保险人不需负担全部保险费。
8、 简述保持适度失业率的原因。
答:为了储备后备大军、调整产业结构的需要;为了提高劳动力素质的需要;为了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需要;为了控制需求,稳定物价的需要。
9、简述我国医疗保险中自费医疗的含义。
答:自费医疗是完全由个人承担医疗费用的医疗制度。自费医疗的对象主要是农民、个体工商户和没有正式工作的城镇居民。医疗费用完全由个负担,国家采取较低的收费标准给予间接的扶助。这种医疗制度的保障水平主要取决于个人经济负担能力。
10、简述我国工伤保险中直接经济损失与间接经济相区别的原则的含义。
答:直接经济损失与间接经济损失相区别的原则。直接经济损失是指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个人所受的经济损失,与职工的直接经济收入,即职工的工资收入相关。直接经济收入直接影响本人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生活,也直接影响劳动力的再生产。因此,必须给以及时的较优待的补偿。间接经济损失是指职工直接收入以外的其他经济收入的损失,包括兼职收
[1]
本文标签:广东自考 串讲笔记 自考《社会保障概论》学习资料(2)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zikaogd.com)
《广东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最终考试信息请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站内容部分信息均来源网络收集整理或来源出处标注为其它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