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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学习点拨(三)

编辑整理:广东自考网  发表时间:2018-05-23 12:26:30  【加入自考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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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简答题

  简答题属于主观性试题。与论述题相比,要求考生回答的内容比较简单。回答简答题要注意以下几点:(1)观点正确,论点全面。回答问题要防止观点错误、遗漏论点。(2)逻辑严密,语言通顺。回答问题要层次分明,叙述清楚。切忌层次杂乱,表达不清。(3)突出重点,详略得当,对论点既不可不作任何说明,过于简单,也不可分析说明过多,显得烦琐。

  下面分两种情况举例说明回答简答题的方法。

  第一种情况:在教材中有明确答案的简答题。这种题占多数。答这种题,就是按教材中有关答案回答出来。

  例题:简述人口因素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及其性质。

  答案要点:

  (1)人口因素是社会物质生活的必要条件之一,对社会发展起制约和影响作用。第一,一定数量的人口是社会物质生产的必要前提。第二,人口状况能够加速或延缓社会的发展。在社会发展的不同时期,要求不同的人口状况与之相适当。与物质生产相适应的人口状况加速社会的发展,反之则延缓社会的发展。

  (2)人口因素不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第一,人口因素不能决定社会制度的性质。第二,人口因素不能决定社会制度的更替。第三,人口生产受物质生产制约,物质生产从根本上决定了人口生产的发展方向和基本趋势。首先,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制约着人口的数量、质量、密度、构成和增长速度。其次,物质生产的生产方式决定着人口生产的社会形式,即婚姻家庭形式。

  第二种情况:有的简答题虽然在教材中有明确答案,但涉及不同章节,需要考生把有关章节联系起来,自己重新组织论点,写出答案。

  例题:简述认识主体与主观意识的区别和联系。

  答案要点:

  (1)认识主体与主观意识的区别:认识主体是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从事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人,具有自然性、社会性、实践性和意识性。主观意识是人脑的机能,是客观存在的主观映象。如果把认识主体等同于主观意识,就会陷入主观唯心主义。

  (2)认识主体与主观意识的联系:主观意识是认识主体的一种属性,即意识性。人具有意识,才能作为认识的主体而存在。

  (四)论述题

  论述题也属于主观性试题,重在考察考生运用基本原理分析问题的能力。要求观点正确,紧扣题意,联系实际,分析恰当。与简答题相比,要求回答的内容较复杂,主要应注意以下两点:

  (1)观点要全面系统,论据要充分。对论点的分析要深入透彻,观点不得有遗漏,也不能只有观点,缺乏论据,没有分析。

  (2)要处理好理论与实际的关系。由于论述题大多是理论联系实际的问题,所以既不能只讲理论,不联系实际;也不能只讲实际,没有理论的指导。理论与实际之间要有内在联系,防止把毫不相干的理论与实际硬扯在一起。

  下面分几种情况举例说明如何回答论述题。

  第一种情况:运用某一哲学原理分析某一实际问题,这是比较简单的论述题。

  例题:运用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辩证统一的原理,说明应当如何正确对待马克思主义。

  答案要点:

  (1)任何真理都既具有绝对性,又具有相对性,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真理的绝对性是指任何真理都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性的正确反映,都包含着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内容,每一个真理性认识的获得,都是向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的接近。真理的相对性是指任何真理都是对客观世界的某个或某些方面的一定程度、一定层次近似正确的反映,认识有待于扩展和深化。

  (2)马克思主义是真理,它也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马克思主义正确地反映了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的普遍规律,是经过实践证实了的容观真理,因而具有绝对性。但是,马克思主义并没有穷尽一切事物及其规律,仍然需要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它又具有相对性。因为它具有绝对性,所以我们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把它作为我们的指导思想;因为它具有相对性,所以我们必须在实践中丰富它、发展它。既坚持又发展,才是对待马克思主义的正确态度。只有坚持,才谈得上发展;只有发展,才是真正的坚持。

  (3)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必须反对两种错误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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