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法律文书写作》串讲资料(五)
编辑整理:广东自考网 发表时间:2018-05-23 12:26:27 【加入自考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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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公安机关要求复议的意见未被同级人民检察院接受,并认为同级人民检察院的复议决定有错误时,向上级人民检察院申明理由,请求对案件重新审核而制作的文书。
一、简述人民检察院的刑事诉讼文书和刑事案件的工作文书
人民检察院的刑事诉讼文书是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按照刑事诉讼程序办理案件时制作的文书。刑事案件的工作文书,是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依我国刑事诉讼程序,按内部制度、规定,进行内部请求、报告、研究讨论、审查、批准、登记等项工作中形成的法律文书。
二、按照文书的诉讼阶段和性质、作用的不同,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可以分为几类?
按照文书的诉讼阶段和性质、作用的不同,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可以分为:立案文书,侦查文书,审查批捕和其他强制措施文书,审查起诉和出庭文书,抗诉文书,监所检察和法律监督文书,控告申诉检察和刑事赔偿文书,审批延长办案期限文书,辩护代理文书和其他文书。
四、简述第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的写作要求。
书写第一审民事判决书的判决结果,要求做到明确、具体、完整。明确,就是主文要明确地指出解决当事人之间纠纷的结论。具体,就是主文决定的事项必须具体的,应具体到如何履行,何时履行。完整,就是主文决定的事项要全部交代清楚,不要有遗漏。
五、第二审民事判决书的事实部分主要应当明哪些内容?
第二审民事判决书是针对第一审民事判决收书认定的事实和证据来写的,主要应当说明:(1)原审认定的当事人之间争议的主要事实和判决结果;(2)上诉人提起上诉请求的主要理由,被上诉人的主要答辩,第三人的意见;(3)二审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六、第二审民事判决书的理由部分主要应当写明哪些内容?
第二审民事判决书理由部分主要应当写明:(1)对一审判决是否正确作出结论;(2)对上诉人的上诉理由是否有理进行论证;(3)阐明维持原判或者改判的理由;(4)判决所适用的法律。
七、再审与事判决书的事实部分主要应当写明哪些内容?
首先,应概括写明判决认定的主要事实、理由和判决结果;简述当事人提出的主要意见及其理由和请求;其次,写明经人民法院再审认定的事实和理由。
八、民事调解书应当写明哪些内容?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89条的规定,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
一、简述行政诉讼中行政争议的特点。
在行政诉讼中,行政争议的特点是,争议双方中必有一方为国家机关,如公安机关、税务机关、土地管理机关等。另一方则是隶属于这个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权力之下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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