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民法》串讲资料
编辑整理:广东自考网 发表时间:2018-05-23 12:26:25 【加入自考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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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导思想:(对本书而言)一遍不看肯定不过;看的太仔细也不过。
2.宏观把握教材: 总论,人身权,物权,债权,继承权,侵权。(其中,总论占35%-40%)
3.真正要仔细看的内容是什么?(重点:分类问题)
(1)民事权利的分类
(2)民事行为的分类
(3)代理的分类
(4)人身权的分类
(5)债的分类
(6)物的分类
(7)物权的分类
(8)侵权的分类
以上八个问题是本书的绝对重点!
这八个问题,首先,分类标准;其次,名词的含义;最后,了解区分它的意义。
4.适当的做真题。(如何进一步掌握,请阅览民法串讲二)
《民法》串讲(二)
1.民法的基本原则中的平等原则。
2.民事法律关系:
(1)自然人权利能力,行为能力。
(2)监护。
(3)宣告失踪,宣告死亡。
(4)保抵条款无效;明为联营实为借贷条款无效。
3.代理的范围。
4.诉讼实效中止与中断
5.人身权中的肖像权和隐私权
6.债权中的提存和混同。
7.侵权责任中的归责原则,八大特殊侵权责任
以上为民法重点中的重点!(仅供参考)
民法学考试的基本点
第一篇:民法概论。
1. 民法的基本原则。
2. 民法的渊
3. 民法的效力。
4. 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特点、构成。
5. 自然人的六个问题:A.概念 B.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C.监护 D.宣告失踪
E.宣告死亡 F.住所与居所
6. 法人:A.概念与分类型B.设立方式 C.法人机关
7. 其他组织:A.合伙的概念和特征 B.合伙人对财产是按份共有 C.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8. 有关联营的问题
9. 物的概念和特点
10. 物的概念和分类
11. 民事法律行为的定义和构成要件
12. 确定无效民事行为和相对无效民事行为的区别
13. 代理:A.概念 B.范围 C.滥用代理权与无权代理的区别 D.不得进行代理的 行为与无权代理的区别
14. 了解表见代理
15. 诉讼时效:A.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 B.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 C.诉讼时效的分类型
以上为民法的总论部分
第二篇:人身权
1. 人身权的概念
2. 人身权的保护方法
3. 人格权的概念和种类
4. 身份权的概念和种类(重点把握四大原则:姓名权、肖像权、荣誉权、名誉权)
第三篇:物权
1. 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2. 物权的种类及其法律意义
3. 所有权的保护方法
4. 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的区别
5. 用益物权的分类
6. 担保物权的分类及其区别
7. 所有权与第三人的关系
以上为民法的第二篇和第三篇内容
第四篇:债权
1. 债的概念和特征
2. 债发生的根据
3. 理解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
4. 理解代位权和撤销权
5. 理解定金和保证
6. 理解债的消灭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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