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广东自考网!本站非政府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http://eea.gd.gov.cn/)为准。 RSS导航 | 网站导航

广东自考网

服务热线:177-2280-6683

广东自考交流群 | 在线提问 | 公众号

2021年4月广东自考《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知识点复习(31)

编辑整理:广东自考网  发表时间:2021-04-07 14:18:15  【加入自考交流群】


立即购买

《自考视频课程》名师讲解,轻松易懂,助您轻松上岸!低至199元/科!

现象与本质的含义

现象与本质是揭示客观事物的外部表现和内部联系相互关系的范畴。任何事物都具有现象与本质两个方面。本质总是类的本质,即一类事物之所以区别于他类事物的最根本的东西,因此它是普遍性、共性,但并非共性都是本质。由于事物的种类是分层次的,本质也是分层次的,根据深浅层次的不同而分为多极本质。现象,是本质的具体表现,即该事物的各种个性、特殊性、具体性的总和。本质是内容,但现象不一定是形式,内容也不一定都是本质。

现象与本质的辨证关系

现象和本质是对立的,也是统一的。二者相互区别,现象是事物的外在方面,是表面的、多变的、丰富的;本质是事物的内在方面,是深藏的、相对稳定的、比较深刻、单纯的。因而现象是可以直接认识的,本质只能间接地被认识。也相互依存,现象是本质的现象,本质是现象的本质。本质只能通过现象表现出来,现象只能是本质的显现,它们之间是表现和被表现的关系。二者也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其转化正是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相互转化的客观基础。本质变现象只能理解为本质表现为现象;现象变本质应理解为现象表现本质,现象越丰富,表明事物的本质也越深刻。同时,现象和本质的关系是复杂的。同一现象可以表现不同的本质,同一本质也可以表现为不同的现象。

作为思维形式的现象与本质

现象与本质这对范畴作为思想形式,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第一,本质和现象的对立统一,使科学认识成为必要的和可能的。

第二,要揭示事物的本质,必须从事实材料出发,即从关于现象的认识出发,不能脱离现象而凭空地把握事物的本质。

第三,在通过现象认识本质的过程中,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是经常出现的两种片面性,必须注意防止。

本文标签:广东自考 公共课 2021年4月广东自考《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知识点复习(31)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zikaogd.com

本文地址:http://www.zikaogd.com/zl_ggk/26930.html

分享到: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人人网微信 浏览热度(

加载中~

《广东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最终考试信息请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站内容部分信息均来源网络收集整理或来源出处标注为其它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

广东自考便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