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广东自考《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知识点复习(24)
编辑整理:广东自考网 发表时间:2021-04-06 11:04:32 【加入自考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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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畴与规律
世界的普遍联系和运动发展是通过一系列的基本环节而实现和战线的。对于这些基本环节的逻辑反映即是唯物辩证法学说的基本范畴。各个基本环节之间的内在关系则是世界联系和发展的本质即规律性。
在唯物辩证法学说里,范畴和规律没有实质的区别。范畴即基本概念是由词或词组表达的,而规律(科学规律)则是判断,它由两个以上的概念组成,其中包括基本概念即范畴。规律实际上就是范畴之间的关系。唯物辩证法是一个范畴体系,也是一个规律体系。
唯物辩证法的范畴和规律都是从不同方面揭示事物联系和发展的一般性质,其中,质和量、对立和统一、肯定和否定等范畴所揭示的唯物辩证法规律体系的三个规律主体——质量转化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其核心是对立统一规律,其理由是:
第一,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变化发展的内在源泉。
第二,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于其他规律和范畴的中心线索。
第三,矛盾分析法是最根本的认识方法,把握事物的对立统一是辨证认识的实质。
总之,把握对立统一规律是理解世界的普遍联系和运动发展,坚持唯物辩证法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关键。是否承认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两种世界观对立和斗争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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