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广东自考网!本站非政府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http://eea.gd.gov.cn/)为准。 RSS导航 | 网站导航

广东自考网

服务热线:177-2280-6683

广东自考交流群 | 在线提问 | 公众号

婚姻家庭法习题串讲摘要

编辑整理:广东自考网  发表时间:2018-05-23 12:26:33  【加入自考交流群】


立即购买

《自考视频课程》名师讲解,轻松易懂,助您轻松上岸!低至199元/科!

 1、 简述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

  答: 婚姻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内容 (1)婚姻自由的原则 (2)一夫一妻原则 (3)男女平等原则 (4)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5)计划生育原则 (6)禁止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原则

  2、 简述我国结婚的条件

  答:在我国结婚的条件包括结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 (1)、结婚的实质要件又包括结婚的必备条件和结婚的禁止条件。 必备条件为:必须具有结婚的合意;必须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禁止条件为: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禁止结婚 (2)、结婚的形式要件 结婚的形式要件,又称结婚的程序,是指男女双方成立婚姻关系所必须履行的法定手续。在我国,结婚的形式要件是采取登记制,即进行结婚登记是结婚必须履行的法定程序,也是结婚唯一的法定程序。

  3、 简述我国夫妻财产制

  答:我国夫妻财产制是采取的是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制度。具体包括以下几种财产制度: (1)、夫妻共同财产制。即夫妻婚前所得的财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所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之外,均为夫妻共同所有。 (2)、夫妻特有财产制。新修改后的婚姻法增设了夫妻特有财产制的规定。即规定了一定范围的财产为夫妻个人所有的财产。 (3)、夫妻约定财产制。夫妻可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共同所有、各自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

  4、 简述离婚对子女的效力

  答:离婚对子女的效力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离婚后父母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2、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方式发生变化。即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3、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即依《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4、离婚后,父或母对子女生活费、教育费的负担应依法协商决定。即《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5、 普通收养关系成立应当具备哪些法定条件

  答: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成立收养关系必须符合下列四个方面的要求:1)被收养人的条件:不满14周岁的未cheng年是丧失父母的孤儿,或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或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2)送养人的条件:可以送养的公民或组织是孤儿的监护人、社会福利机构或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3)收养人的条件:收养人为无子女并有抚养能力,未患有医学上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并已年满30周岁;另外,在异性收养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4)当事人有收养合意。

  6、 案例分析:

  案例一:1981年年仅17岁的某村女青年赵某在走亲戚时认识了比她大5岁的陶某,两人很快确立了恋爱关系。1982年在双方父母的安排下,两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即按当地的风俗举行了结婚仪式,在陶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婚后几年,赵某一直未能怀孕,引起陶的家人不满,陶某萌生了要另外娶妻生子的念头。1985年,陶认识了个体户王某,两人的关系很快密切起来,陶决定与王某结婚,并得到的父母的支持。陶认为自己未同赵某办理结婚登记,同居时赵某又未达到法定婚龄,双方不存在婚姻关系。解除与赵某的关系是理所当然的。赵某与陶某的关系是否是夫妻关系?

  案例二:丁某与徐某于1998年6月登记结婚,结婚时由于双方收入相差很大,故立下书面约定,每人将每月收入中的1000元共2000元作为双方的共同财产,由徐某支配,负责日常的家用,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的其他个人所得归属个人,个人所负债务由个人负责。双方在书面协议上签字并进行了公证。2000年4月,丁某向其朋友赵某借款10万元炒股,约定2年为期,按银行贷款计息,但未对赵某说明夫妻约定财产制的内容。后丁某股票被套牢。2002年2月,徐某买福利彩票中了一等奖,获得税后将近15万元,存入银行。2002年4月,赵某见到丁某,表示约定偿还借款期限已到,要求偿还借款10万元及利息。丁某说自己没钱,但是徐某刚刚中了奖,

[1]  


本文标签:广东自考 串讲笔记 婚姻家庭法习题串讲摘要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zikaogd.com

本文地址:http://www.zikaogd.com/zl/4676.html

分享到: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人人网微信 浏览热度(

加载中~

《广东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最终考试信息请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站内容部分信息均来源网络收集整理或来源出处标注为其它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

广东自考便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