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
编辑整理:广东自考网 发表时间:2018-05-23 12:26:32 【加入自考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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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我国对公务员的考核结果不包括“良好”。
3. 省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称为“地区行署”。
4. 属于行政相对人的是“违反交通规则被警告的丁”。
5. 政府对中级作出的行为或承诺应守信用,不得随意变更,不得反复无常指的是“信赖保护原则”。
6. 有权改变或者撤消不适当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是“国务院”。
7. 行政征收是一种“应请求行政行为”。
8. 狭义上的行政给付仅指“社会保障行政”。
9. 行政许可存在的前提是“法律的一般禁止”。
10. 强制划拨、强制抵缴、强制扣缴、强制收兑、滞纳金、强制拆除、责令退还、强制收购等属于“对财产的行政强制执行”。
11. 甲因乙侵犯其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而请求行政机关裁决,这属于“侵权纠纷的裁决”。
12. 我国第一部对行政处罚程序作了较完备规定的法律是“行政复议法”。
13. 监察对象对监察建议有异议,提出异议的时限为自收到监察建议之日起“30日内”。
14. 确立美国法院对国会立法的违宪审查制度的是“马伯里诉麦迪逊案”。
15.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或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属于“特殊地域管辖”。
16. 不属于行政诉讼当事人的是“证人”。
17. 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特色之一是“举证内容包括规范性文件”。
18. 依《行政诉讼法》,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对于规章“只能参照适用”。
19. 再审行政判决的主要形式的是“变更判决”。
20. 原则上受理行政裁判的执行案件的是“一审法院”。
21. 提出‘行政是国家的组织活动’的是“马克思”。
22. 行政机关无权“制定法律”。
23. 不属于我国行政法法源的是“行政法理”。
24. 国家公务员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被免职、降职、辞退或受到行政处分的权利是“职位保障权”。
25. 对于违法失职的公务员,应当“给予行政处分”。
26. 行政相对人是“行政主体的行为影响其权益的组织、个人”。
27. 在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许多涉及重要的国家和公共利益领域,一般都不适用“行政合同”。
28.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是“非国家机关组织”。
29. 属于我国公务员的权利“辞职”。
30. 作为行政相对人的个人主要指“公民”。
31. 属于行政行为的是“民警李某下班时间缉匪的行为”。
32. 关于‘行政立法’的‘法’,是指“行政法规、规章”。
33. 行政命令的实质是为相对人“设定权利和义务”。
34.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开始施行的时间是“2004年7月1日”。
35. 属于行政裁决的是“人民政府对民事纠纷的裁决”。
36. 关于行政系统内部监督的表述正确的是“行政系统内部监督不可以替代权利机关监督的制度”。
37. 独立行使案件审判权的是“人民法院”。
38. 对一审裁定不服的上诉期限为“15天”。
39. 人民法院审理二审行政案件的审限为“2个月”。
40. 行政诉讼法律适用的主体是“国家审判机关”。
41. 行政主体受胁迫作出的行政行为属于“无效的行政行为”。
42. 公安机关对吸毒者强制戒毒的行为,其性质是“行政强制”。
43. 行政监督的对象是“行政相对人”。
44. 某市区公安分局下设的一个派出所,对公民甲的违法行为予以50元罚款,并对其予以警告,甲不服,欲提起行政复议,享有行政复议权的机关是“某市区公安机关”。
45. 不属于行政法的特点“各国通常有统一的行政法典”。
46. 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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