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广东自考网!本站非政府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http://eea.gd.gov.cn/)为准。 RSS导航 | 网站导航

广东自考网

服务热线:177-2280-6683

广东自考交流群 | 在线提问 | 公众号

自考《国际贸易实务》串讲(五)

编辑整理:广东自考网  发表时间:2018-05-23 12:26:14  【加入自考交流群】


立即购买

《自考视频课程》名师讲解,轻松易懂,助您轻松上岸!低至199元/科!

5、仲裁协议的形式和作用
  (1)仲裁协议的形式有两种
  ①争议发生之前订立的,是买卖合同的组成部分,是合同中的仲裁条款;
  ②争议发生之后订立的仲裁协议。
  前一种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二种是合同之外的文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2)仲裁协议的作用:
  ①仲裁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一旦发生争议时,双方只能仲裁,不得到法院去起诉;
  ②仲裁协议可以排除法院对有关案件的管辖权。法院不予受理,退交仲裁庭裁决;
  ③仲裁机构取得对争议案件的管辖权。
  6、仲裁地点的规定:
  在我国进出口合同中,仲裁地点的规定有三种:
  (1)在中国仲裁;
  (2)在申请人所在国仲裁;
  (3)在第三国仲裁
  以上三种规定中,如选择第三种在第三同仲裁时,应该选择政治上对我国友好,办事公道,效率较高,有一定专业知识,能胜任仲裁任务的国家来担任。
  7、仲裁机构
  在国际商事仲载机构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常设机构,一种是临时性机构。
  (1)国际上的常设机构:
  如国际商会成立的“国际商会仲裁院”、“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苏黎世商会仲裁院”、“美国仲裁协会”、“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和我国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我们的仲裁在国际上影响很好,设立的机构有三个,北京、贵阳、上海。在世界主要国家的仲裁机构当中,我国的仲裁机构受理案件之多,结案之快,名列第二位。
  7、仲裁裁决的效力
  仲裁裁决做出之后,这个裁决是最终裁决,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双方都要遵照执行),如败诉的一方不服,不遵照执行,胜诉一方可向法院起诉,强制其执行。
  8、仲裁费用的负担
  仲裁费用,一般谁输了官司,谁负担仲裁费用。如果由于买卖合同签得不妥,使双方理解不一样,造成的纠纷、仲裁费用可由仲裁员看情况酌情处理,由双方负担。
  第十五章 国际商务谈判前的准备工作
  1、国际商务谈判前的准备
  国际商务谈判前的准备,最主要的包括如下几项:
  (1)谈判人员的选定
  (2)选择目标市场(选择适当的目标市场,合理地确定市场布局。)

[1]       


本文标签:广东自考 串讲笔记 自考《国际贸易实务》串讲(五)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zikaogd.com

本文地址:http://www.zikaogd.com/zl/4148.html

分享到: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人人网微信 浏览热度(

加载中~

《广东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最终考试信息请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站内容部分信息均来源网络收集整理或来源出处标注为其它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

广东自考便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