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自考办的文件精神,我院定于2021年11月组织一次《服装设计与工程》和《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的实践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考对象
服装设计与工程(本科)和服装与服饰设计(专科)专业的自考类学生。
二、辅导科目、时间、地点
三、考试科目、内容、形式、时间、地点及工具
1、报名时间及登记:
1)2021年10月1日—11月15日。
2)为方便考生,一律免现场报名。考生将填妥的“实践考核申请表”(申请表格请自行下载http://dlc.hzu.edu.cn/n2268c100.shtml)在11月15日前发给收件人QQ(3023697)邮箱,收件人代为打印登记,并用短信通知报名成功。
2、缴款方式及确认考试资格:一律采用电子汇款方式缴款。(费用在11月15日前汇入惠州学院财务处账户):
收款户名:惠州学院
收款账号:44001718142050413009
收款银行:惠州市建设银行城南支行
收款金额:(缴款数额按收费标准的选项之和填写)
为便于财务部门识别分拣,汇款时请务必在“附言”栏注明“服装专业自考缴费”,并将“境内汇款电子回单”拍照发到上述收件人QQ邮箱(收件人会回复“缴款成功”),考试组织部门以此依据确认考试资格。
3、收费标准:
1)报名费:100元/科
2)耗材费等费用:80元/科
3)考前辅导费:180元/科(本项可视本人技能选择是否参加)
五、考试成绩上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由考试院在其网上公布,可自行查阅,不另行寄发。(考试院网址:http://www.stegd.edu.cn)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凭“粤康码”绿码+“考生信息简表”打印件(2018年前老生用卡式准考证号打印)+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考试。
2)考生自带工具参加考试。
3)考试期间交通、食宿自理。
联系人:杨越然,电话:0752-2529792。
特此通知
根据惠州学院2021年下半年“服装与服饰设计”自考专业实践考核工作计划,凡参加“服装与服饰设计”专科设计实习考核的自考生,注意事项如下:
1、考生自行下载并详细阅读--惠州学院“服装与服饰设计(原服装设计)”专业《设计实习》(专科)实践考核指南(http://dlc.hzu.edu.cn/list.aspx?cid=95)。
2、按要求完成以下五个题目:①实习单位实习鉴定表一份;②某个产品设计图纸一份;③产品报价单一份;④产品生产制造单一份;⑤品质检查报告一份。
3、设计实习考核补充要求:
①“实习鉴定表”到(惠州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自学考试网页)下载,实习生完成到表中的实习单位意见栏。实习单位意见栏务必签名、盖章。
②考生在2021年11月7日前把完成的文件用顺丰速运快递寄达:
地点:惠州市演达大道46号惠州学院旭日广东服装学院三楼自考办公室,
邮编:516007;
收件人:杨越然,电话:0752-2529792。
4、考核形式不再进行自述和答辩,只需提交文件。
5、缴款方式及确认考试资格:
一律采用电子汇款方式缴款。(费用在11月21日前汇入惠州学院财务处账户):
收款户名:惠州学院
收款账号:44001718142050413009
收款银行:惠州市建设银行城南支行
收款金额:300元/人
为便于财务部门识别分拣,汇款时请务必在“附言”栏注明“服装专业自考缴费”,并将“境内汇款电子回单”拍照发到收件人QQ(3023697@qq.com)邮箱(收件人会回复“缴款成功”),考试组织部门以此依据确认考核资格。
特此通知
“服装设计与工程”自考专业《毕业论文》考核通知
根据惠州学院2021年下半年“服装设计与工程”自考专业实践考核工作计划,凡参加“服装设计与工程”本科毕业论文答辩的自考生,注意事项如下:
一、报名时间:为方便考生,一律免现场报名。考生将填妥的“实践考核申请表”(申请表请自行下载http://dlc.hzu.edu.cn/n2268c100.shtml)在11月7日前发给收件人QQ3(3023697@qq.com)邮箱,收件人代为打印登记,并用短信通知报名成功,且由我校安排老师指导。
二、缴款方式及确认考试资格:一律采用电子汇款方式缴款。(费用在11月7日前汇入惠州学院财务处账户):
收款户名:惠州学院
收款账号:44001718142050413009
收款银行:惠州市建设银行城南支行
收款金额:600元
为便于财务部门识别分拣,请务必在“附言”栏注明“服装设计与工程自考缴费”,并将“境内汇款电子回单”拍照发到上述收件人QQ邮箱,考试组织部门以此依据确认考试资格。
三、请考生在2021年11月7日前完成论文初稿(暂存电脑,方便与指导老师互传),并即通过上述邮箱申请论文答辩。
四、请考生将指导完成后的定稿论文(正文)双面打印一式三份装订成本,用顺丰速运务必于11月7日前寄到(到达):
1、地点:惠州市演达大道46号惠州学院旭日广东服装学院三楼自考办公室,邮编:516007;
2、收件人:杨越然,电话:0752-2529792。
五、答辩时间:2021年11月21日上午9时
地点:惠州学院旭日广东服装学院三楼310室
六、要求:
1、按照惠州学院“服装设计与工程”自考专业《毕业论文》(本科)实践考核指南
(http://dlc.hzu.edu.cn/n1605c97.shtml)的要求完成论文。
2、考生凭“粤康码”绿码+“考生信息简表”打印件(2018年前老生用卡式准考证号打印)+身份证原件参加答辩。
特此通知
来源:惠州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