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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师范学院2019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免考、学分互认及毕业论文评审有关事宜的通知

编辑整理:广东自考网  发表时间:2019-09-19 15:19:48  【加入自考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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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助学单位:

    根据广东省招生考试院的通知,2019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免考、学分互认课程手续的办理及毕业论文的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免考、学分互认办理

    1、申请办理时间:2019年9月1日至10日(周末不上班)。

    2、申请办理地点:广东师范学院乌当校区宁静楼一楼自考部133室(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15号)。

    3、要求:免考证明材料详见广东省招生考试院免考文件,学分互认材料详见广东师范学院自学考试学分互认实施方案。

    二、毕业论文评审办理

    1、申请办理时间:2019年9月1日至25日(周末不上班)。

    2、申请办理地点:广东师范学院乌当校区宁静楼一楼自考部133室(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15号)。

    3、论文提交材料要求:

    提交的自考本科毕业论文本应符合下列要求:

    1.纸质版论文定稿1份,格式符合《广东师范学院自考本科毕业论文撰写要求》。

    2.纸质版查重报告1份,不符合检测标准(重复率在30%以内)的不能提交毕业论文。详见《广东师范学院自学考试毕业论文查重相关规定》。

    3.集体提交论文的助学单位还需提交一份毕业论文申请表。

    (网址:http://zikao.ces.gznc.edu.cn/show_content.php?id=1358

    联系电话:0851-85816532

 

广东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部

二〇一九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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